一、 总则
学生干部是学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的主要实施者,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,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管理和使用,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发挥学生干部在学生工作和校风学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,特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 考核对象
院学生会、自律会等学生社团组织和班级的全体学生干部
三、 考核时间
每学期考核1次,每学年结合两个学期的考核情况进行1次总评(考评称职方可颁发聘书)。
四、 考核办法
1、 班委,考核由所在班级同学评价(占考核总分的50%)、班委互评(占考核总分的10%)和辅导员考评(占考核总分的40%)三部分组成。
2、 其他学生社团组织,考核由学生干部所在组织、社团评价(占考核总分的40%),指导老师、辅导员评价(占考核总分的30%),院分团委考评(占考核总分的30%)三部分组成。
3、 辅导员助理,考核由所在年级的班长、团支书评价(占考核总分的60%),辅导员评价(占考核总分的40%)两部分组成。
4、 考核内容为德、能、勤、绩四个方面。考核评定等级分为优秀(90分以上)、良好(80~89分)、称职(60~79分)、不称职(59分以下)四个等级。
5、 考核优秀干部人数不能超过50%,优秀干事不超过20%。
6、 综合成绩排名要在50%以内方可定为优秀,且不能有课程挂科。
7、 每学期旷课达到6节及以上、旷操两次以上者,不能定为优秀。
五、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严格实行“一票否决制”,考核为不称职
1、 严重违纪受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;
2、 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;
3、 煽动闹事或打架斗殴者;
4、 痴迷网络游戏或经常迟到、旷课、早退者;
5、 学期认定所在宿舍卫生不合格者;
6、 学期旷操次数达到三分之一者。
六、考核结果及运用
考核结果与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测评得分、评优评先、推荐入党相挂勾。学生干部考核未达到良好以上的,原则上一年以内不作为入党“推优”对象。学生干部考核为“不称职”的自然免除职务。
七、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由LD乐动(中国)官方网站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LD乐动(中国)官方网站
2022年3月8日